1、历史概述
20世纪60年代初,中日两国就开始了民间科技交流,它是当时我国技术人员了解世界科技发展情况的重要渠道之一,一直延续到70年代。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1978年日本政府同发展中国家进行科技合作的执行机构——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开始同我国建立联系,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科委同日本外务省及其所属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这种合作是以日本向中方转移技术为其特征的所谓“垂直式”的技术合作。1980年5月,中日两国政府签订了《中日科技合作协定》,开始了两国政府间以合作研究为特征的所谓“水平式”的科技合作。中日两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多形式、多渠道、官民并举的局面,是中日友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特别是在应用技术合作方面,成绩显著,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2、政府间合作
中日两国政府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以及科技协定等政府间协定下的合作逐步展开。现在中日政府间的科技合作主要包括:《中日科技合作协定》、《中日环保合作协定》、通过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的技术合作、两国政府科技部门对口合作、《中日核能合作协定》等5个方面。双方部门间多层次定期交流规模在扩大,有实质内容的合作项目也有所增加。双方在基础科学、地球环境、软科学方面的合作呈上升趋势。科技人员往来有所增加,如农业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交通部、铁道部、中国科学院等都与日方建立了对口合作交流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高层对话,交流经验,探讨合作,对促进两国部门间科研人员的交流,开展合作研究等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中日两国高层互访也促进了中日两国在科技领域的合作。1998年11月国家主席江泽民访日期间,中日双方签订了《中日关于在科学与产业技术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的协定》、《中日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环境合作的联合公报》,还确定了包括科技项目在内的33个具体合作项目。2000年10月朱镕基总理访日期间又签订了《中日风送沙尘的形成、输送机制及其对气候和环境影响的研究》协议。2003年10月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中日韩领导人第五次会晤,与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韩国总统卢武铉共同发表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阐明了新世纪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三方合作的重要意义。为切实推进实质性合作,三国领导人强调,三国有必要本着循序渐进、先易后难,不断拓展、日益深化的方式,在九大领域中拓展并深化三方合作。其中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信息通信产业合作、环境保护合作、防灾治灾合作、能源合作、科技合作、渔业资源保护等多项与科技有关的合作领域。通过国家领导人出访签订科技合作协定、协议既丰富了我国家领导人出访成果,又增进了中日两国科技界的合作,并为拓展中日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上述合作协定、协议正在顺利实施。
2003年2月中日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日本东京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是转变中日合作理念、加强项目合作质量、提升中日合作关系,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双方认为,中日科技合作,不仅对两国,对东亚地区以及整个世界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双方应在互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着重开展高水平的合作和高层次的交流,鼓励双方的大学、研究机构和产业界积极参加合作。双方约定,今后日本民间机构和企业将作为“合作机构”参与政府间的项目合作,享受国公立机构的有关待遇。双方对第九次会议以来的140个合作项目进行了回顾和总结,确定对其中的118项继续合作(其中52项重点合作,66项继续研讨)。双方确定将生物技术和生命科学(含农业和食品技术)、信息技术(IT)、材料(纳米)、环境和能源、社会基础技术等五个领域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合作领域。
多年来,在中日双方在农业和农业科技领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通过互派科学家访问、共同举办学术会议和技术培训班等各种形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可喜成果。中日两国自1997年-2003年度以稳定中国主要农作物产量、开发农产品加工新技术为目的,围绕典型地区粮食政策、农业和农村结构变化及粮食供求变化分析等7个课题,开展了长达7年各种形式的广泛研究,在中日专家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在研究成果、人才培养、提升科研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结果。其间,获得科研成果18项,申报专利3项,获得新品种保护31项。2004年9月14日,中日合作研究第二期项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这标志着中日在农业和农业科技领域开始了为期五年的新一轮合作研究。
中日在信息产业领域的技术合作快速发展。2003年9月,中国信息产业部、日本经济产业省、总务省和韩国情报通信部签署了《中日韩三国信息通信领域合作安排》,为三国在信息产业各领域开展实质性的合作奠定了基础。2004年4月由中国信息产业部、日本国经济产业省及总务省和韩国情报通信部联合主办的“首届中日韩三国IT局长OSS(开放源代码软件)会议”在北京召开。开放源代码软件(OSS)是软件未来发展的大趋势,使用开放源代码的操作系统,有利于信息交换、信息共享和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会议期间三方签署了“开放源代码软件合作备忘录”,决定以Linux等开放源代码软件开发为基础,三国在标准制订、软件开发、推广应用、认证服务、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2004年7月,中国信息产业部、日本总务省和韩国情报通信部在日本招幌召开中日韩第三次信息产业部长会议,三国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在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三国对原有7个合作领域进行了修订,追加“电缆终端/传感器网络”为新的合作项目,今后将通过开展电缆终端、传感器网络的共同研究开发和试验普及,以共同实现“计算机无所不在的网络化社会”。
中日两国在环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卓有成效的,可以说是在双边合作中最具有成效的合作之一。它的特点是:交往人员多、层次高;合作领域广、内容丰富,既有广泛的科技合作,又有具有实效的经济合作。中日两国在环境领域的合作,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1977年日本环境代表团首次访华。1994年5月,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了政府间《环境保护合作协定》。同年12月,双方在北京举行了中日环境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了一批环境合作项目。1996年12月,举行的第三次中日联委会批准了40个中日环保科技合作项目。1988年,日本首相竹下登来华访问,提出利用100亿日元日本政府无偿援助建设“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得到了我国政府的积极响应。该项目于1991年7月7日正式得到我国批准并开始建设,1996年5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目前,该中心在污染防治技术、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战略与政策研究、人员培训和公众环境教育,以及环境技术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9月,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访华期间,提出建立一个“面向21世纪中日环境保护合作计划”。当前,以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为依托,中日民间环境合作得到了广泛开展,其中人才培养、环境科研、环境教育等各个方面,通过地方渠道开展的合作越来越蓬勃。2004年12月第六次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在东京召开,三方就为防止地球温暖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各自强化国内措施并加强国际合作达成共识。会议发表的联合公报确认了三国在环境保护方面进一步实行合作的相关领域,重申推进东亚酸雨检测活动,积极开展关于东北亚远距离、跨国界空气污染的共同研究,并关注东北亚地区沙尘暴问题,就建设沙尘暴检测网络和信息共享达成共识。
此外,中日科技合作围绕林业、气象、海洋、能源等领域的合作也都开展得很有特色。例如,日中绿化交流基金项目在1999年在时任日本首相小渊惠三的倡议下,于1999年由日政府拨专款100亿日元设立,用于资助日本民间团体与中国社会各界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自2000年,由全国青联与日本11家友好团体联合申请小渊基金资助,共实施3期造林工程,在11个省区市完成18个生态绿化项目,总计造林面积达5000多公顷,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治理效果。2003年度基金资助43个日本民间团体,总金额约4.5亿日元,用于我国的植树造林事业。中日气象科技合作始于70年代,随后日益增多。中日气象科技合作项目主要有:亚洲季风发生机理分析、气候变动预测模型研究、青藏高原气象科学试验、农业气象等。日本科学家在我国增设2个自动气象站和2个无线电探空站。并于1998年在我国第二次高原气象科学试验(TIPEX)期间,进行了同步观测和资料交换。中日气象专家在台风路径预报及台风路径异常突变等方面进行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业务当中,成果显著。中日两国近年来在海洋科技合作方面所开展的较大的项目有中日副热带环流合作调查研究外业调查、中日副热带环流合作调查研究项目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中日东海特定海区河流入海环境负荷及其对海洋生态系的影响,以及制盐工业副产物的利用等项目。
3、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
中日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是中日科技合作的基础,其交流合作面广人多,已达到相当大的规模,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合作项目也在不断增加,并开始与我国开展较高水平的合作。在一些大型项目的合作中,其技术含量也在不断增加。1998年中日技术贸易总额达17亿美元,已建成“上海华虹NEC”(0.35微毫米64Mbit半导体芯片)、“首钢NEC”(芯片)、“上海发纳克”(机器人)、“首钢莫托曼”(机器人)、“无锡夏普”(大屏幕液晶)等一大批先进技术企业。有世界最大的移动通信之称的NTT DOCOMO(网络)和日本计算机研究所等高技术企业最近均相继宣布将投资中国。据日本的统计,目前在华投资超过100万美元的高技术企业已超过1,000家。另外,我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的智力引进和技术培训稳步发展,我通过日本花甲协会、日本海外开发会(JODC)、日本海外技术者研修协会(AOTS)、日本技术士会等组织每年引进500多名花甲专家,到我工农业生产和科研第一线帮助我开展技术革新、传授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发挥了较大作用,其中部分专家获得国家“友谊奖”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国际合作奖”。例如,通过日本专家引进的地膜覆盖、水稻旱育稀植等农业生产技术,为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又如,通过各种渠道向日本派遣了大批研修生,据财团法人国际研修协力机构统计,自1992年到1998年,中国累计向日本派出各种类型的技能研修生达123,117人。
近年来,日本大企业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如日本住友商事与上海交大签署了产学联合的技术开发、经济合作及人才培养等全方位产学合作协议。是继日本三井物产后的第二家大商社与中国大学的全方位合作。其目的是利用上海交大所拥有的生物技术、纳米新材料技术的多项成果及知名度进一步拓宽其商业渠道。双方将通过共同开发及委托研究、人才交流等形式加强合作,对有希望的技术开发项目,双方共同出资,在中国建立合作公司等。又如,日本大金公司在空调技术开发领域与清华合作,在清华校园内设立了“清华-大金研究开发中心”此举是日本空调企业首次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双方各派十名研究人员,重点是从事节能环保型等关键技术的研发。继东芝、理光、富士通等大企业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之后,NTT DOCOMO公司为了加强中日民间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合作,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及相关移动通信技术的研发,在北京设立都科摩(DOCOMO)通信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日本NEC也于2003年9月在北京中关村又新设了“NEC中国研究院”,其研发重点是面向下一代互联网的移动通信系统技术。广纳国内外优秀人才,瞄准中国市场需求,旨在建成具有领导该领域世界潮流的技术研发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