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同胞前往中国大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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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前往中国大陆,我们将根据你是否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供相应的办理程序。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可直接申请签注
没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者申请签注
一、所需材料 1、填写《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台湾身份证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4、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 5、申请人证件照1张(4cm×3cm 正面免冠头像) 二、基本费用 手续费:2000日元 三、注意事项 通行证需有3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四、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第四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同胞申请旅行证
一、所需材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台湾身份证件及其资料页复印件 3、外国人登录证及其复印件 4、申请人证件照2 张(4cm×3cm) 二、基本费用 手续费: 3000 日元 三、取件 1、请持取证单,于取证日(第四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到领事馆一楼领事大厅领取。如丢失取证单,当事人必须持附照片的有效证件亲自来馆,并办理有关手续。 2、取证可由他人代领。 3、领取证件后,请在馆内确认证件的各项内容,如有疑问,请向窗口咨询。 如果通知您补充材料,请在取件时先将该材料交给领证窗口后再取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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